全市主要河道管理实行“河长”制
发布时间:2014-07-07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我市把环境治理和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科学、有序、长效的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坚持近期治理和长期巩固结合,全面提升水资源质量,确保百姓饮用水安全,为打造“生态城市、美丽莱阳”提供水环境保障。
针对我市河道多距离长的特点,全市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7条跨镇街的重要河流由市级领导任“河长”,流域内镇街主要负责人任“河段长”;4条镇街范围内河流由镇街主要负责人任“河长”,流域内村庄负责人任“河段长”。明确“河长”为该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治理负主要责任,负责治理方案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同时,“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在重要河段设立了15块河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河道基本情况、河长办电话、“河长”职责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同时,结合防汛抗旱,对全市11条主要河道编制了科学系统、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市水利部门积极督导各镇街分别对辖区主要河道及水源地周边违法采砂、倾倒垃圾、违法设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镇街按照整治要求组织进行清理整治,到目前出动人员460多人次、机械270多台次、清理垃圾淤泥25000多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河长”制管理办公室与水政监察大队加大了对河道及水源地环境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相关镇街或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自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共巡查河道10000多公里,联合执法21次,查处违法采砂点7个,查处水事案件2件,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
同时,我市加大了对河道及水源地的执法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对五龙河、清水河、富水河、蚬河和沐浴水库等河道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公安、水利等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在河道治理方面,蚬河干流水沐头大桥-沐浴水库段、芦儿港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投标已结束,初步设计已完成评审,现正在上报批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2014年10月底完成施工图批复。目前因为已进入主汛期,为避免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我市正用地方配套资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前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