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水土流失现状
发布时间:2014-07-25
一、基本情况
莱阳市地处胶东半岛腹地,位于东经120°31′--121°59′12″,北纬36°34′10″--37°9′52″之间,东邻海阳,西接莱西,北靠栖霞、招远两市,南临黄海,海岸线长27.5公里。东西最大横距3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65.53公里。全市总面积1734平方公里,辖18个镇处,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87.5万。
莱阳属暖温带东亚大陆季风型半湿润性气候区,四季交潜分明,光照充足。由于地处欧亚大陆东缘,濒临太平洋,具有中纬度西风带季风性气候特点。春季少雨多风,空气干燥;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热;秋季凉爽少风,雨量适中;冬季少寒雪稀,多偏北风。多年平均气温11.2℃,最高气温38.9℃,最低气温零下24℃;无霜期190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736.16毫米。汛期降雨545.5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74.1%。
境内地形起伏,山丘纵横,规模以上河流13条。其中五龙河系11条,大沽河系2条,有大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6座,塘坝772座,地表水资源丰富。
2010年,全市完成全市生产总值312.8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055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0.9亿元和144.1亿元,分别增长23.7%和1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4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638元,分别增长13.8%和15.2%。
二、各类型区基本情况
(一)重点预防保护区
1、范围:该区主要包括中南部河谷、平原,沿海防护林及五龙河冲积平原区。含城厢、古柳、照旺庄、高格庄、穴坊、羊郡等六个镇处的全部,面积469.85平方公里。该区经多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今后重点是加强预防保护和管理工作。
2、主要措施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和预防管护制度,建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制;
(2)搞好封山植树,严禁乱砍滥伐和破坏水土保持设施;
(3)在保护区内进行各项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必须按水保法律、法规,实行“三同时”制度。
(二)重点监督区
1、范围:该区主要包括,莱阳西北部资源开发面积较大的谭格庄、柏林庄、冯格庄(经济开发区)、吕格庄、姜疃、河洛、团旺等七个镇处的全部,面积688.11平方公里。该区资源开发项目比较集中,人为水土流失较严重,今后重点是依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三权”管理。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防治水土流失;
(2)贯彻落实好水保法规,做到“三同时”;
(3)强化“三权”管理,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的发展。
(三)重点治理区
1、范围:该区主要包括,水源地上游及东部山丘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需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治理的区域,含沐浴店、龙旺庄、万第、大夼、山前店等5个镇处的全部,面积573.58平方公里。该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今后重点搞好综合治理。
2、主要措施
(1)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2)坚持以大流域治理为骨干,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实行三大措施相结合,努力提高三大效益;
(3)制定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调动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