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防汛检查工作全面开展
发布时间:2014-0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及人人有责的规定,我市的防汛工作实行市政府行政首长负总责,相关领导包片包重点工程的责任制,防指成员单位分管责任人和市水利局技术人员配合做好分包镇街的防汛工作,形成防汛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6月9日至6月11日,市防指组织防指成员单位和水利局技术人员,组成6个防汛检查组,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完善措施”为原则,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责任制落实、预案方案制定、工程状况、预警响应、应急抢险、转移疏散机制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突出对防洪工程、城市防汛、山洪灾害防御、海上生产安全、学校及重要工矿企业防洪保安等重点领域的检查,共同研究落实重点险工隐患的除险加固、清障堵复和应急度汛措施。
经检查,全市防汛工作进展顺利,各镇街、有关部门、水管单位基本做到了“组织、责任、人员、管理、措施、物资”六到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市防指将责令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