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管理
发布时间:2014-07-24
洪水管理的内涵实质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
一是实施风险管理。在防洪工作中实施风险管理,就是要通过防洪工程建设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有效地规避风险、承受风险和分担风险,提高化解和承担洪水风险的能力。所谓规避风险,就是要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并尽可能远离洪水。所谓承受风险,就是只能将洪灾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内,控制在通过经济、社会与生态等综合分析、利弊平衡后我们认为合理的程度之内,即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控制所有量级的洪水,并要承受大等级的洪水风险。因此,修建防洪工程时标准要适度,不能过高,因为每修建一处工程都要增加洪水风险。还要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工程的功能,因为修建防洪工程时,有可能转移风险。防洪调度同样存在承受风险问题,既要确保安全,又要让工程更多地兴利,关键是要科学把握风险度。所谓分担风险,就是要公平地对待风险转移,除国家财政承担必要的责任外,要根据利害相关因素在不同区域以不同形式合理分担风险,建立洪水风险补偿救助机制和洪水保险制度。
二是规范人类活动。防洪工作中必须依法规范人类社会活动,使之适应洪水的发生发展规律,避免或减少洪灾发生的社会动因,以趋利避害。洪灾是水与人相互作用的产物,这是同等重要并相关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并不是有了洪水就有灾害,如果没有人、没有经济、没有财产,即使水再大,也形不成灾害。过去我们主要是对洪水进行控制,很少考虑人类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而洪水管理就是要更多地关注和规范人类活动,尽可能给洪水以出路,给洪水以更大的滞蓄空间,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要减少人对水、对自然的侵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是实施洪水资源化。洪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总体上讲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并且在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上存在不均衡性。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利用洪水资源。要将洪水资源化列为防汛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利用洪水资源必须慎重决策,必须尊重科学,决不能以牺牲防洪安全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