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23

  一、财会人员的管理。财会人员必须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掌握好开支标准,使用管理好、调度好资金,做到帐帐相符,帐证、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月末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局长报告。

  二、水电费的管理。水电费的收缴由财务科和行政科共同负责。对各单位、住户的水电表,每月查看一次,住户水电费必须当月收齐。与单位和个体业户签定交纳水电费合同,确保水电费当月收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各种收费单据的管理。各收费科室收到规费后,要在当日将单据交到财务科;财务科要及时与银行、财政对帐,确保准确无误。

  四、各种费用的管理。财务科负责局机关电话费、水电费、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时缴纳,按照规定标准发放报销医疗费、差旅费及各种补助。

  1、电话费的标准:除月租费外,副局长电话费每月30元,办公室每月60元,其他科室每月40元,半年通算一次,超额部分扣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汛期电话费另行规定。

  2、住院费的有关规定:职工住院应到大病统筹办公室规定的医院治疗,急症住院者应在48小时内到行政科办好手续,慢性病人需住院者应先到行政科办好手续后,方可住院,否则住院费用大病统筹办公室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3、差旅费的补助标准: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凡到乡镇、村工作不住宿的,不再增加下乡补助,住村、包片按组织部门下达的标准执行。

  4、下属单位10万元以上的大型支出必须提前向党委报批。

  五、内部审计工作。

  (一)时间安排。

  对局直单位按季度进行审计,时间为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10号。

  (二)审计内容。

  1、单位收入、支出、利润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2、各项专款使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招标,按时完工,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工程是否保质保量。

  3、对各单位用自有资金投资进行审计,确保投入较少的资金获得较大的效益。

  (三)各单位对外承包租赁事宜必须向局党委请示汇报,同意后才能办理。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365体育在线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