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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23

  1、各种收文、通知由行政科负责登记后,送呈局长批阅,根据领导批阅意见,送交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办理落实。

  2、以水利局和局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文件或重要材料,先由相关科室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行政科文字格式把关编号后,报主要领导签发。

  3、各科室起草文件的签发单及正式文件(两份),要及时送交行政科;局领导批办给各科室的各类文件,办结后要及时送交行政科;行政科负责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

  4、文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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