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作风十要十不准
发布时间:2014-07-23
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作风散漫、纪律松弛;
三要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准态度生硬、简单粗暴;
四要坚持依法行政,不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要进一步提速增效,不准推诿扯皮、懒散拖沓;
六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不准加重企业负担;
七要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准损害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八要规范从政行为,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九要严格“三公”管理,不准奢侈浪费;
十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不准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