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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17

  1、办公用品的采购。每月1日、15日两次集中采购各科室使用的办公用品和计算机耗材等,由科室负责人填写购物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同意,经财务科汇总审核并报局长批准后,由行政科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购买。

  2、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办公用品购买后由行政科登记造册发放,由各科室申领并管理使用。办公设施和非易耗品发生丢失、损坏时,须查明原因,如是人为责任,要按价赔偿。

  3、打印复印管理。打印复印用纸凭由科长签字的申请单,到行政科领取,同时各科室做好打印复印用纸登记。未经局长批准,一律不准在打字店打印复印材料,或对外打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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