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07
根据中央、省委、烟台市委和莱阳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加大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及目标
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列入全系统专项整治任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对在沐浴水库、小平水库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租赁经营的场所和建造接待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的问题。
二、主要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7月8日至11日)。实行党委负责制。在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政工科、行政科对沐浴水库、小平水库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情况的摸底排查和清理整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局党委。
(二)逐级承诺(7月12日至18日)。党委和所属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干部逐一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在对照检查内容和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
(三)监督检查(7月19日至30日)。局纪委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摸排。根据局党委安排,决定成立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小组,由局长吕海博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由副局长闫文民、纪委书记张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摸查、清理等专项整治事项。局纪委、政工科和涉及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摸排工作放在整治工作的首道环节,认真摸排,不留死角。
(二)严格承诺,自查自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密组织逐级承诺,开展党员干部签订不出入、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书活动,专门设计承诺书,并发到每位党员干部手中。按照“不进入、不接受、不持有”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局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积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的同时,将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整治“会所中不正之风” 工作的检查。对顶风违反承诺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员及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