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09-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有关政策,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扶持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办事机构
根据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其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县市区要立即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工作人员由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农业等部门临时抽调,实行集中办公。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市里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要以乡(镇)或库区为单位成立工作组,具体负责移民人口核定和扶持方式确定工作。
三、把握政策,严肃纪律
国务院17号文件和《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对移民后期扶持的范围、移民人口的确认、扶持方式的确定都有明确规定,各有关县市区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在移民人口确认中,要以大中型水库移民原始资料为基础,审定移民人数,核实移民身份,并在乡、村两级张榜公示。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四、统一政策,抓好培训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工作政策性、规范性很强,对参与落实此项工作的干部素质要求较高。各有关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参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干部进行培训,使之尽快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五、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尤其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移民及移民安置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确保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高度重视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
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既是国家支持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又是缓解移民与库区、移民安置区群众矛盾的重要途径,更是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延续。各有关县市区在编制此项规划时,必须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用足用好国家政策。
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由烟台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部署。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